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锚定“走在前、挑大梁”,统筹推进稳增长、提质效、推改革、防风险、惠民生各项工作,全市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顺利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
根据市级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6年上半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2343.8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3.02亿元,同比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412.32亿元,增长6.3%;第三产业增加值848.54亿元,增长5.7%。
一、农业生产形势稳定。上半年,全市农林牧渔及服务业总产值155.9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4.2%。其中,农业增长2.7%,林业增长5.3%,牧业增长3.8%,渔业增长4.9%,农林牧渔服务业增长8.3%。“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食用菌、蔬菜产量分别增长18.9%、1.9%。渔业生产总体平稳,水产品产量增长4.4%。
二、工业生产平稳运行。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从主要行业看,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21.7%,石油加工业增长15.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3.2%,医药制造业增长9.3%。高端制造业发展向好,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7%,高于全部规上工业4.5个百分点。
三、服务业支撑有力。上半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7%。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分别增长13.1%、7.8%、7.6%。1-5月,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74.16亿元,增长8.2%。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分别增长33.7%、23.5%、23.3%。
四、市场需求持续释放。上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0.20亿元,同比增长3.3%。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增长4.0%,商品零售增长3.2%。部分升级类商品增长较快,限额以上单位文化办公用品类、新能源汽车类、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4.2%、10.9%、9.4%。新兴领域投资增势较好,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61.8%,其中高技术服务业、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128.9%、14.5%。
五、市场价格总体平稳。上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8%。其中,6月当月同比上涨0.4%、环比下降0.4%。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六升二降”。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10.6%,衣着类上涨3.9%,交通和通信类上涨2.2%,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9%,医疗保健类上涨0.2%,居住类上涨0.2%;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下降0.4%,食品烟酒类下降0.8%。
六、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877元,同比增长5.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62元,增长5.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88元,增长7.1%。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940元,同比增长3.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374元,增长2.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281元,增长4.7%。
总的来看,上半年经济运行延续稳中有进、向新向好发展态势。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力实施工业经济“头号工程”,紧抓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推动消费扩容升级和服务业扩能提质,努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势头。
附注:
(1)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5)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6)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7)畜牧、价格指数和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东营调查队。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